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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社保缴费基数逐年上涨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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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社保缴费基数逐年上涨之谜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在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社保制度不健全的大背景下,上调社保缴费基数的现象已成为近几年来的一种“新常态”。不过,随着各地社保缴费基数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对此,有专家认为,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实际情况,但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据中新网报道,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4年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2014年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其中,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这意味着,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来说,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也就是说,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说,“我国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在以较快速度增长,因此缴费基数增长是很自然的。”对于“较快增长的平均工资”,不少人觉得没有实际感受。那么用来确定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否反映劳动者真实的收入水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表示,原来社会平均工资主要是以城镇职工作为对象来统计,但是现在的职工主体已经成为农民工。“这样就造成很多人达不到社会平均工资,感觉自己被平均了。社会平均工资本身就是虚高,但是改起来又面临很多难题,因为它跟很多东西挂钩。”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474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2706元。私营企业、非私营企业间职工收入差距较大,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异同样不小。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缴费基数上调后,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

  目前,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需要指出的是,平均工资这一用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值,其自身的合理性也受到一定质疑。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以及一些地方统计局在发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都指出了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那么,在平均工资之外,有没有更合理的数据,能够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表示, 在收入差距比较大的时候,平均工资可能没有中位数更能代表均值。

  早在2009年,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指出,工资统计中的问题就是现在平均工资的数据不能够充分反映出差异。“我觉得除了平均数,如果我们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

  但冯乃林同时强调,如果要计算中位数或众数,需要每一个单位的每一个人的工资来计算。而按照程序,工资统计数据在每个企业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将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报上来的,所以目前的条件不允许我们计算这两个指标,所以只能用平均数。

  “工资中位数在数学上实现比较容易,但根据目前的统计水平,实际执行可能比较困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褚福灵认为,根本上看,逐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通过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从而保障居民的社保缴费能力。

  扩大社保基金收入来源

  受访专家表示,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的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我国社保制度建立较晚,部分人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使得我国社保基金给付增长大于缴费增长。目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主要是协议存款、购买国债等稳妥的渠道,其他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收支矛盾持续扩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专家认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前提是要扩大社保基金收入来源,保持基金收支平衡,其关键是钱从哪里来。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我国社保实行的“随收即付”制,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如果当期给退休人员支付多而收入少,就难以保证收支平衡。

  有关专家指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理应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提高国企分红、加大财政补贴等方式还清旧账;更要加强养老金投资管理,争取“让钱生钱”。数据显示,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至50%的比例。

  另据华夏时报此前报道,2014年12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下称《报告》),领头撰写《报告》的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认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向名义账户制转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社保制度的方向,可以使“社会保障公平和效率问题相辅相成”。

  所谓名义账户制,就是将缴费确定型的待遇发放与现收现付的筹资机制相结合的新制度。其主要特征为:用投资收益率作为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参保人可在退休后按该记账利率累积后的金额领取养老金。换句话说,就是个人账户中没有真实资金,仅是对个人缴费进行记账,把缴费和收益都计入账户,作为未来发放的依据。

  在郑秉文看来,在中国目前的高增长条件下,实账上的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几乎不可能取得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增幅的投资收益,甚至连CPI都跑不赢,个人账户基金越大,福利损失就越大。而选择名义账户制,不仅会缓解做实个人账户下的财政补贴压力,个人权益清晰、可携带性强,同样有利于实现基金的全国统筹,其中,最为诱人的则是相对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公开数据显示,过去十几年工资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二者的回报率加在一起有15%,而占工资8%的个人账户只享受2%至3%的活期利息,但推行名义账户制后,有望在经济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达到8%。记者同时了解到,当年的瑞典、意大利、波兰、拉托维亚等欧亚六国均完成了从现收现付制向名义账户制的平稳过渡,克服了转型成本的难题。

  “社保一直强调多支柱的模式,基本养老是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商业保险是第三支柱。目前,这几个支柱都要求做实,当然,做实账户可以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但投资回报率会受到金融危机波动的影响,同时管理费用比较多,因此,三个支柱不需要全部做实,这样反而有利于分散风险。”2014年12月30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社保系主任孙守纪强调,此时进行名义账户制改革是个很好的契机,很多以前的改革难点都可以利用这个改革机会突破一下。

  然而,某大型险企研究员崔鹏对此改革却并不那么乐观,“8%的投资回报率是理论上的推算结果,并且是基于前几十年工资增长率比较高的前提下进行的。而2014年我国工资增长率能否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还是个问题。同时,为预防出现收支不平衡的情况,欧亚六国的名义账户制度几乎都预设了一些自动调节的功能,而我国尚无这方面的配备。”

  实际上,唱了多年“独角戏”的名义账户制一下得到官方首肯,除了相应的缴费激励可应对长期的人口老龄化危机外,与财政针对社保“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状有很大关系。

  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账户出现亏空的舆论不绝于耳,国家也为此从2001年就开始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但这一努力不仅没有成功,问题积累反而越来越严重。人社部数据显示,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运行13年来,做实账户额从790亿元提高到了4154亿元,但空账规模也已从2007年的1.1万亿元扩大到了2013年底的3.1万亿元,做实账户额与空账额的差距越来越大。

  据悉,截止到2008年,做实个人账户的省份扩大到13个,此后,这个数字再也没有增长过。

  “对于养老金原本就收不抵支的地区而言,财政既要补当期支出的缺口又要补账户,确实很难。如果不用做实个人账户,财政压力将会大大减小。”孙守纪表示,仅就目前做实的个人账户而言,基金根本没有收益率可言,各级政府都意识到将财政资金存在个人账户无异于增加“沉睡”资金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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